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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人才公寓待租房源配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8 09:48:15    来源:关于开展学校人才公寓待租房源配租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学校人才公寓待租房源配租工作的通知

[后勤管理处 2020-04-07]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及相关教职工:

目前,棠德花苑人才公寓有1套房源空出,现开展配租工作,请有租住意向的教职工积极申请。具体通知如下:

一、房源情况

1.棠德花苑人才公寓房源:户型为两室一厅,面积为70.86㎡;

2. 租金标准:33元/平方米/月。

二、配租依据

《广州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和《大学城墨香北园华师教职工公租房配租方案》(附件1)。

三、申请条件

本人及配偶均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编在岗教职工、预聘制人员及青年英才。

四、配租流程

1. 报名申请时间:4月7日---4月14日

2. 材料审核及计分排序:4月15日---4月16日

3.. 网上公示:4月17日---4月21日

4. 缴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办理入住手续时间:4月23日

五、教职工提交材料

1.《华师教职工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表》(附件2);

2. 职称/职务证明(聘书复印件或学校发文);

3.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 身份证复印件(夫妇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5. 结婚证复印件;

6. 广州市住房管理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方式如下:

1)关注公众号“广州不动产登记”—“服务事项”—“个人名下查询”。

2)持身份证前往广州市任何一个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即可查询办理;当天可取结果。

疫情防控期间,为了避免人群聚集,请有需求的教职工于2020年4月14日17:00前将以上申请材料扫描件发到hqcfgb@m.scnu.deu.cn,逾期不再受理。

六、其他说明

1.各二级单位应严格审核本单位申请人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

2.已租住公租房或人才公寓的教职工不参加此次申请。

3.已租住学校公有住房(周转房)的教职工,此次可提交申请,但只能在“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学校公有住房”中二选一(即:选择签订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须退回学校公有住房)。 

4.根据申报人员数量情况,房改办将登记保留排序号,今后如有零星的才公寓房源,将按此排序号安排(排序号有效期为3个月);

5.计分排序,按照高分先得,同分排序参照《大学城墨香北园华师教职工公租房配租方案》中第七项第2条;

6.请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务必通知相关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房改办联系(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408室;电话:85214186)。 

房改办

202047

附件1 大学城墨香北园华师教职工公租房配租方案

附件2 华师教职工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表

拟稿:王斌 | 审核:蓝其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