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2020-10-09]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改革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拟开展2020年广东省课程思政建设改革示范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课程思政要求内化到课程设计、课程内容、课程讲授、课程考核、课程评价各方面、各环节,充分发挥每门课程、每个课堂的育人作用,促进专业教育和思政教育深度融合,促进知识传授和价值引领有机统一。通过树立典型示范,引导广大教师积极自觉投入课程思政建设改革,在全省范围内营造“三全”育人的浓厚氛围。
二、遴选范围及数量
课程思政建设改革示范项目包括课程思政示范高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课程思政示范团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堂五个大类。本年度教育厅面向全省高校遴选课程思政示范团队50个左右、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50门左右、课程思政示范课堂200个左右。课程思政示范高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计划于2021年后根据高校课程思政改革工作情况开展遴选。
本年度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遴选采取限额申报方式,我校推荐限额为13个。
三、遴选条件
(一)课程思政示范团队
1.团队负责人应为学校专任教师,一般应具有教授职称和10年(含)以上本科教育教龄,年龄60周岁以下。团队其他成员一般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及5年(含)以上本科教育教龄(以上年龄及任职时间计算均截至2020年8月31日,下同)。
2.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师德师风,长期奋战在教学一线,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艺术。近3个学年度,团队负责人及成员本科课堂教学时数人均不低于108学时/学年。
3.团队长期致力于课程思政建设改革,在课程思政理论研究、资源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果,并将相关成果应用于教学改革实践,取得了显著育人成效。
4.团队规模一般应在5人以上,并保持合理的梯队结构,团队内部形成了稳定的“传帮带”机制和教学协作机制。
5.团队长期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开展教学,育人效果受到同行广泛认可,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在业内具有良好的口碑和较大的影响力。
6.同等条件下,已通过验收的省级教学团队优先予以支持。
(二)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1.课程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已实施学分管理,注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引领相统一。
2.课程负责人应为学校专任教师,一般应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和5年(含)以上本科教育教龄,具有丰富的课堂讲授经验和良好的教学口碑,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教师在与学校签订续聘协议、能够保证课程服务年限的情况下,可放宽至60周岁)。
3.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具有高尚的师德师风,并长期稳定从事一线本科教学,有较高的“课程思政”教学素养与能力。
4.2018年9月1日以来,课程至少有两个学期正常讲授,课程负责人授课学时不低于该课程总学时的四分之一,且后续专业教学计划中,该课程仍将稳定开设。
5.课程教学有先进的教学理念,结合课程特点适时融入家国情怀、社会责任、道德规范、法治意识、历史文化、思想品质、科学精神等德育元素,将价值引领贯穿课程教学始终,实现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能够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辅助教学,注重过程性考核评价,并突出思政教育要素考核。
6.课程授课效果良好,学生、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优良,课程思政与专业教学的融合模式对其他同类课程提供较好的借鉴。
7.同等条件下,省级及以上各项教学奖励获得者或高层次人才、教学名师牵头申报的课程以及已通过验收的省级课程类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三)课程思政示范课堂
1.必须是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稳定开设的一门本科课程中相对固定的一堂(节)课,时长一般在30-60分钟;
2.主讲教师应为学校专任教师,一般应具有讲师(含)以上职称和5年(含)以上本科教育教龄,长期稳定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丰富的课堂讲授经验,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
3.授课教师仪态大方,衣着举止得体,精神风貌良好。教学思路清晰、逻辑严谨,讲解深入浅出,课件制作精美,过程适当穿插案例、专业经典等素材,总结精炼到位,个人教学特色突出。
4.遵循课程教学大纲安排,思政教学目标明确,能够从知识、能力、价值观三方面进行教学设计,育人目标与课程所属学科、专业契合度高,充分提炼专业课程蕴含的育人元素,可有效支撑教学目标的达成。
5.课堂内容饱满,教学环节设计精妙,情景与活动设计新颖,思路清晰,课堂教学方法灵活多样,熟练、有效运用多媒体等各种现代教学手段,完整且巧妙融入爱国情怀、法制意识、社会责任、仁爱之心、人文精神等课程思政内容要素,达到思政育人润物无声的效果。
6.突出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作用,学生学习状态良好、课堂教学参与度高,师生互动良好,课堂气氛活跃,学生获得感较强。
7.课堂教学效果受到学生、校内外同行专家等的广泛认可,育人成效显著,课堂教学模式可推广、可借鉴。
四、推荐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可在团队、课程、课堂三类项目中各推荐1个项目。
(二)同一教师本年度最多同时参与两类示范项目申报。
五、材料要求
各教学单位须对照通知要求,严格开展遴选推荐工作,拟推荐项目必须院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推荐至学校,所推项目按推荐程度进行综合排序。
(一)请各教学单位于2020年10月19日(周一)前提交如下推荐材料:
1.电子材料:(1)2020年度省级课程思政建设改革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2)2020年度省级课程思政建设改革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1-3,格式为WORD版本,文件命名格式为:XX学校-XX学院-XX项目-申报书.doc,申报书需填写完整(除“所在学校审查意见与承诺”部分);(3)申报书附件材料(每个项目设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命名格式为:XX学校-XX学院-XX项目-附件材料,所需提供附件材料及文件要求详见申报书“附件材料清单”);(4)课程思政示范团队要求提供“最近一次学校对团队成员教学评价”和“最近一次学生评教情况”、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要求提供“最近一次学校对课堂教学评价”和“最近一次学生评教情况”。此处“学校对团队成员教学评价”“学校对课堂教学评价”请使用听课表(见附件5。请打印听课表,用黑色油性笔填写好,找学院督导或学术委员会成员签字,听课表授课时间请填写2019年或2020年下半年所涉及课程正常上课的日期),做好后扫描成电子版。“学生评教情况”请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截图。(5)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课程思政示范课堂,还需提交1节课堂实录教学(课堂或实践)视频。视频文件可用U盘拷贝交至教研科。所有附件材料中涉及到需要教务处盖章的材料,暂不提交教务处盖章版本,待评审结束获得推荐资格后,统一组织相关材料提交和盖章。
2.纸质材料:包括2020年度省级课程思政建设改革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公示无异议说明,并在上述材料加盖学院公章。
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二)经评审获得推荐资格的项目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书及佐证材料等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建议到打印社装订,统一用白色封面,双面打印)。请务必于2020年11月12日前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石牌行政楼201)。
(三)在线填报:经学校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后,推荐项目负责人须于2020年11月12日之前登录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gjc.gdedu.gov.cn/zlgc),完成相关材料填报。具体填报事宜按网站系统公告执行。填报相关账号密码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获评认定为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将同时认定为2020年度省一流本科课程,并优先推送参评教育部课程思政相关项目评选。示范课程应继续建设和完善,并提供教学服务不少于5年。
(二)各教学单位要充分认识课程思政建设改革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教师的相关培训、指导、引领和支持,带动教师全员积极参与课程思政教学改革。
(三)工作联系人:彭惠芳,电话:020-85211096,邮箱:scnujyk@126.com。为方便工作联系,请申报项目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及时加入“华师课程思政建设改革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群”(qq群号:1153157948)。
附件:1.广东省本科高校课程思政示范团队申报书
2.广东省本科高校课程思政示范课堂申报书
3.广东省本科高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
4. 2020年度省级课程思政建设改革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
5.听课表
教务处
2020年10月9日
关于开展2020年广东省课程思政建设改革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63号).rar